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是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年成为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招生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2024年我校继续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报名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于2021年(含)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2024年5月23日—6月2日之间,登录“全国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账户,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尺寸上传一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随后提交学位申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务必记住自己报名后生成的ID码,并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2.申报方向根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要求,应申报学术学位各方向,申报人员可根据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raduate.sdca.edu.cn/info/1062/3129.htm)中学术学位各方向填报。
3.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时间:6月5日—6月12日
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本人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照4张(含表格粘贴2张);
③《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④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附件2)一式两份(用A3纸打印);
⑤《山东艺术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附件3)
4.信息采集
资格审核通过后,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全国统考使用,信息采集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三、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现场确认及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2.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全日制研究生同时进行;申请人还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所申请学科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应修课程的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前交纳第二阶段费用。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和办法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学费分为课程学习费(20000元)和学位论文指导费与学位审理费(8000元)两部分。课程学习费在新生入学报到前一次交清,学位论文指导费与学位审理费可以在学位论文开题前交纳。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并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退。
六、咨询电话:0531-865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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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费招生信息均以官网发布为主。本文部分方式及考核方式介绍来自官网,或网络搜集信息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不代表合作关系,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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