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学继续教育,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我校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学术学位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护理学和口腔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7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7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专业学位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二、招生专业及全国统考科目
(一)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护理学和口腔医学等。
(二)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三、网上报名注册
报名人员按照《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7日8:00至12月15日24:00。
四、学费收缴
根据(宁发改备案〔2021〕6 号),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为课程学习阶段(两年)每生每年12000 元;学位申请阶段(一年)每生每年 16000元。
(一)课程学习阶段:现场确认前一次性缴清24000元学费,2024年春季学期参加公共课程学习,如未能按期缴费本次申请自动终止。
(二)学位申请阶段:申请开题前一次性缴清16000元学费。
五、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注册,缴清第一阶段学费的人员,按照培养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过期不予受理。
六、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的人员每年3月初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待审核合格后网上缴纳考试费,5月下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学位中心通知为准,全国统一。
七、学位申请
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学位时须达到以下条件:
1.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2.通过全国统考科目;
3.完成开题、课题研究、学位论文撰写、盲审、答辩及取得规定的学术成果;
4.专业学位还需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八、其它
学位申请自注册之日起八年内完成,逾期本轮申请无效,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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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费招生信息均以官网发布为主。本文部分方式及考核方式介绍来自官网,或网络搜集信息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不代表合作关系,如有侵权,联系删除。